花了整整兩天半坐在書桌前,把一本厚厚的“追風箏的孩子”看完。這是琇琇現在五年級上學期班級共讀書目中的一本書,以前勳勳也在五六年級時被規定讀過。當時他覺得這本書又厚重又艱澀難懂,讀個四分之一就扔在一邊,說他讀不下去,連閱讀學習單也只是隨便虛應故事草草交差。不記得我當年為何沒空拿來讀讀看,但最近換琇琇帶回來,我便抽了空翻翻看,沒想到這一翻,便入了迷。
這是一本人物刻畫生動,故事描述精彩細膩的小說。與其如當年勳勳告訴我的,是講兩個小男孩相處的故事,不如說這是主角阿米爾整個前半生的人生故事。透過阿米爾的眼睛,我們一併粗略的接觸與認識了阿富汗這個國家,包括了它的歷史,文化,地理,宗教等等。隨著阿米爾人生各個不同進程的故事,我們領略了關於種族歧視,階級意識,父子關係,少年覇凌,同性性侵,勇氣與正義,戰爭與逃亡,移民與新生活的適應,癌症,婚姻關係與不孕,戰後返鄉,罪惡感與贖罪等等的議題。總之,是一本令人一邊讀忍不住會一邊思考的小說。
但是我忍不住要懷疑學校的老師,每一個把這本書發下來,要求小孩要讀的老師,他們自己可曾讀過?姑且不説故事裡的背景談論的是可能連大多數大人都感到非常陌生的阿富汗,(所有的地名,人名,政權名,歷史變革,戰事紛爭,宗教鬥爭等等,都因為陌生而顯得艱澀難懂),前述議題很多也都是應屬輔導級的故事。就連整本書的時間序,也一下子倒敍,一下子順敍,一下子插敍,教人很是花了一番功夫研究。主角阿米爾在描述現實的時候,會對一個情境或旁人的一個行為述說了很多自己內心裡百轉千迴的感覺,想法和回憶。句型上使用了很多破折號和更多的夾註號。雖然我知道這是外國人普遍的敍事方式,但是我們大多數國小五年級的小孩看的懂嗎?
誠如書本封面介紹,這是一本全球銷量已逾1000萬冊的暢銷書,可見其受歡迎的精彩程度。但我覺得叫國小五年級的孩子讀這本書,只是把書發下來叫他看,然後填一個沒什麼營養的學習單,而不多做導讀,或是輔導,或是以讀書會的方式討論,就像把一地帶硬皮的甘蔗發給一群換牙中的孩子叫他們啃那樣粗糙的做法,怎麼咀嚼消化的了呢?怕是大部份的孩子都像勳勳那樣把書丟到一邊,抱怨讀不下去了吧?還是說,學校老師覺得:“你們啃得動就啃,啃不動也就拉倒唄!無所謂,不重要!這個閱讀學習活動只不過是個形式嘛!”若真是這樣,那麼這項功課的存在又有何意義呢?倒不如取消算了,學生不用煩惱,老師不用批改,皆大歡喜!
我真心覺得,如果教育單位真的有心要提振學童的國語文閱讀能力,這些所謂的有深度的指定書目不應該只是光叫他們看,(他們看不懂的話會看才怪呢!)應該另闢課堂多做討論,來帶動他們讀下去的興趣和動力,這樣一定會比只叫他們隨便寫兩三行大意,兩三個佳句,兩三行心得更有意義吧?
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追風箏的孩子
張貼者: 球球 於 10/07/2013 03:18:00 下午
標籤: 媽咪的讀書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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